离退休党委组织学习继承法讲座
发布时间: 2020-05-28 浏览次数: 309

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,为我校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更加全面,周到的服务,2020527日,离退休党委邀请到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关于学习“继承法内容的专题讲座。与会同志包括离退休工作处在职工作人员,离退休各党支部书记、委员,还要求到部分退休教职工现场聆听。

继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张律师着重讲解了继承种类,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,法定继承,继承顺序,继承范围及继承的程序。比如:抚恤金不属于遗产,不能作为遗产继承,只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和物质补偿,亦不属于债务承担的范围或夫妻共有财产。她以大量实际案例,讲述了在常见遗产继承的法律纠纷,如何设立有效遗嘱及在财产分割中要考虑的问题。讲座内容丰富,联系实际,针对现实中因婚姻、财产、赡养等问题,严重影响晚年生活的老年人,如何树立维权意识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
随后张律师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。